山东土地发展集团协议受让嘉华股份22.01%股份过户完成,成为后者控股股东
睿思网讯:5月22日,嘉华股份公告,2026年4月7日,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转让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转让方将其合计持有的36,223,66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01%)转让给土地集团。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土地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协议转让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合计过户股份数为36,223,66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01%,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财经号声明: 本文由入驻中金在线财经号平台的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中金在线立场。仅供读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同时提醒网友提高风险意识,请勿私下汇款给自媒体作者,避免造成金钱损失,风险自负。如有文章和图片作品版权及其他问题,请联系本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