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证监局对鑫苑中国出具警示函,涉未及时披露债务逾期事项等
睿思网讯:7月17日,河南证监局披露关于对鑫苑(中国)置业有限公司实施出具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经查,鑫苑(中国)置业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未及时披露债务逾期事项。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你公司累计发生4笔债务逾期,涉及金额合计593,879,005.92元,均未及时披露临时报告。
二、违反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相关承诺。“20鑫苑01”和“21鑫苑01”的募集说明书承诺“在债券存续期内公司的非经营性往来占款余额相比2020年3月末余额595,300.16 万元不新增”,截至2025年末,你公司未收回的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余额合计64.82亿元,违反了上述承诺。
我局决定对鑫苑(中国)置业有限公司实施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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