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越最新索赔动态,发布公司股票进入退市第三次风险公告

ST海越最新索赔消息:
2025年6月28日,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中显示:
1、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交易起始日为2025年6月16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5年7月4日。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2、本公司股票将在退市整理期交易15个交易日,截至本公告日已交易10个交易日,剩余5个交易日,交易期满将被终止上市,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及托管券商等市场主体在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沪股通等业务。
4、对于自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后至进入退市板块办理股份登记、挂牌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终止上市日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5、公司将于退市整理期内进行股份回购,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0元/股(含)。因公司回购金额有限,存在短期内完成回购的情形;本次股份回购存在因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6、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明确在回购期间、未来6个月无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其余股东不排除在回购期间、未来6个月存在减持计划的情形,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而在此之前,2025年4月15日,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9号)。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ST海越投资者可以参照索赔条件如下:
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可参加索赔:
1、2021年8月31日至2023年4月28日之间买入600387海越能源,且在2023年4月29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2、2023年4月29日至2024年4月19日之间买入600387海越能源,且在2024年4月20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ST海越违规依据:
2021年12月16日,海越能源收到中国证监会[证监立案字01120210014号]《立案告知书》。
2022年9月5日,海越能源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2)142号]。
2022年11月11日,海越能源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字(2022)58号]。
2024年6月28日,海越能源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40024号、证监立案字01120240025号)。
2025年2月6日,海越能源及控股股东高鑫金控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5)2号]。
2025年4月15日,海越能源、控股股东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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