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华通投资者注意!索赔案再添新立案,但时效仅剩4个月
世纪华通最新索赔消息:
2026年3月25日,谢保平律师金融证券团队向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新提交一批002602世纪华通投资者索赔立案材料,受损投资者就公司虚假陈述致损事宜正式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此前,世纪华通示范案件投资者已收到法院送达的民事调解书,部分投资者已通过调解方式成功获赔,为后续维权案件提供了明确判例参考,维权回款确定性显著提升。

回溯案情,2024年11月6日,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公告,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12号)。
证监会查明,世纪华通的违法事实主要包括:1、年报商誉虚假记载:在2018年至2022年的年度报告中,存在未按规定执行商誉减值测试、商誉原值披露错误等问题,导致相关年份的利润数据失真。2、虚构业务与提前确认收入:通过虚构软件著作权转让业务或提前确认收入的方式,导致其2020年至2021年的年报及相关临时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投资者索赔依据: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世纪华通索赔参考条件如下:
2019年4月27日至2023年7月24日之间买入002602世纪华通,且在2023年7月25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条件仅为律师团队初步判断,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不构成任何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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