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恒信东方(ST 恒信)预处罚落地,索赔通道正式打开

恒信东方最新索赔消息:
2026年4月3日,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6]4号)。
经查明,恒信东方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2022年,恒信东方与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意信息)、诺比侃人工智能科技(成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比侃)开展算力系统集成及技术服务业务,向创意信息销售服务器及相关软件,向诺比侃销售软件。恒信东方从事创意信息业务和诺比侃部分业务(以下简称案涉业务)时不具有对商品的控制权,在知悉案涉业务交易模式的情形下仍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导致恒信东方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18,161.14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37.12%。2024年10月25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对相关财务数据进行更正。
证监局拟决定:
一、对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的罚款;
二、对孟楠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的罚款;
三、对陈伟给予警告,并处以230万元的罚款;
四、对王林海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的罚款;
五、对李小波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的罚款。

投资者索赔依据: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恒信东方索赔条件如下:
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10月24日之间买入300081恒信东方,且在2024年10月25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条件仅为律师团队初步判断,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不构成任何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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