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让方不享特殊权利且第二轮增资未完成,金字火腿放弃中晟微股权优先购买权
7月28日,金字火腿(002515)发布公告,全资子公司福建金字半导体有限公司持股9.0909%的参股公司中晟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的股东李壤中,拟将其持有的中晟微2.1818%股权以24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苏州智融盛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同时,李壤中拟将其持有的中晟微0.9091%股权以1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林樾。金字半导体作为中晟微的股东,经综合考虑,同意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金字半导体持有中晟微的股权比例不变。
公告指出,中晟微本次拟转让股权的受让方受让股权后并不享有随售权、优先清算权、回购权等投资人享有的特殊权利。同时,金字半导体、中晟微及中晟微当时的全体股东于2025年9月19日签署投资框架协议,约定金字半导体以合计不超过3亿元的投资额,分两次对中晟微进行增资。其中第一轮增资已经完成,第二轮增资须在达到约定条件后实施。
综合上述两点原因,受让本次拟转让股权缺乏投资安全性也不符合公司对中晟微的原定投资计划。
2026年一季度,金字火腿实现收入1.21亿元,归母净利润12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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