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文旅局公开普法:导游、领队不得无证上岗
信网4月28日讯 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近日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六条开展权威普法解读,明确刚性监管要求,严禁本市旅行社安排未取得导游证人员从事导游服务,严禁委派不符合法定资质条件人员担任出境领队,从从业源头规范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市民及来青游客合法权益。
解读内容明确,无有效导游执业证件上岗、领队人员资质不达标,均属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文旅部门强调,青岛各旅行社必须严格履行人员资质审核主体责任,完善用工管理、薪酬发放、合规培训等管理制度,杜绝聘用黑导、违规收费、强制从业人员垫资等乱象。
青岛市文旅行业将持续加大执法检查与普法宣传力度,常态化整治旅游行业突出问题,持续净化文旅消费环境,护航青岛文旅市场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记者 谷正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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