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悲催|“老董秘”降为证代 还得为“新董秘”背锅
近日,广东局和深交所分别给予了高乐股份董事长、总经理还有时任董事会秘书马少滨先生警示函和通报批评的处分,原因则是公司在最近开的会议中错误百出。


经调查,2025年12月1日,公司开了一个董事会《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了14个议案,审议的主要内容为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启动新一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以及聘任董秘和证代等。

14个议案中,第14个议案就是聘任董秘和证代。大家可以看到,这个新证代,就是文章开头那个被处分和警示的时任董秘。

马少滨:男,1982年出生,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学位,财务管理专业毕业,经济师,会计师,2007年进入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工作,协助公司做好IPO项目筹备和上市工作,公司上市后一直负责公司证券事务工作,曾任公司第五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20年1月被聘任为公司董秘至2025年12月。
新董秘则来自机构,李佩先生,男,1986年出生,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历。曾就职于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国信证券和中信证券等机构,从事资本市场相关工作,具有较为丰富的资本市场工作经验。
高乐股份2010年上市的,马少滨属于公司IPO时就在,后面当了5年董秘,去年12月,也就是文章中提到的那次董事会中,被从机构来的李佩先生取代了董秘岗位,自己降为证代。
人事变更的背后,公司也在筹划着实控人变更。
也正是这次董事会的召开,出现了很多问题,导致其被通报批评。
经查:
1、公司在未经全体董事同意且距会议不足2日的情况下,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不符合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2、公司在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未召集主持会议,也未委托其他委员主持会议的情况下,召开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并通过有关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方案,不符合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有关规定。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审议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关的议案、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股东回报规划议案等议案时,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但仍通过了相关议案,且披露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符合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
4、公司在新任董事会秘书尚未正式聘任时,安排非董事会秘书筹备有关提名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会议,不符合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相关规定。
5、公司相关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发表独立意见,提出停止一切与本次定增相关的董事会审议程序等要求,但公司未予披露,不符合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规定。
我们可以看到,这5个错误中,核心原因是缺席的那个独立董事田守云,其也是公司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从第5个违规可以看到,应该是事先沟通过,未果。
这个前董秘也是倒霉,从董秘位置上了下来,还领了个通报批评,从第4个违规看,这次会议的筹备好像是还没被正式聘任的新董秘筹备的,老董秘有话也说不上嘴啊,降职还要背锅,到哪里说理去?
这个事情的后续就是,公司后面又开了一次董事会《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重新审议了相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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