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乌鲁木齐市分公司被罚15万元: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来源:金融一线
8月10日金融一线消息,据新疆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公司因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被罚款人民币15万元。同时,责任人李静宜因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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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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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
对该分公司罚款人民币15万元。对责任人李静宜警告并罚款5万元 |
新疆金融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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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及相关责任人 |
信贷业务管理不审慎 |
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罚款85万元,对冯宇、蒋卓恒、韩红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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