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修订草案二审在即 拟重罚“心机商标”,修法拟重罚
北京6月22日电商标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将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针对社会关注的“心机商标”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黄海华22日在记者会上作出回应。

黄海华表示,商标是用以识别和区分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志,也是企业的品牌标识。但有的企业在商标注册、使用上煞费苦心,将商标作为误导消费者的“套路工具”,“心机商标”一词充分表明了消费者的负面评价。这一行为,严重扰乱商标管理秩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他指出,为加大打击力度,本次商标法修改拟作以下规定:
一是严把审查注册关。 商标注册申请人明知标志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仍作为商标申请注册,造成不良影响的,由负责商标执法的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不符合商标注册条件准予商标注册,造成不良影响的公职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二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对于以误导公众的方式使用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负责商标执法的部门投诉、举报。
三是加大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以误导公众的方式使用注册商标的,由负责商标执法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国务院商标管理部门撤销其注册商标。
此外,针对商标“重注册、轻使用”、囤积商标等现象,本次修法也作出具体规定。草案拟明确,不以使用为目的且明显超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申请商标注册的,不予注册;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国务院商标管理部门可以主动撤销;商标代理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委托人存在恶意注册情形仍接受委托的,也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据了解,2025年12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已对商标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将于6月23日至26日在北京举行,届时将对修订草案进行二次审议。
到这网专业解读:修法释放三大信号,企业商标合规迫在眉睫
本次商标法修订针对“心机商标”打出的“防、管、惩”组合拳,释放了三个明确的监管信号:
信号一:审查关口前移,从源头拦截欺骗性商标。 “明知带有欺骗性仍申请注册”即面临警告和罚款,意味着审查阶段对恶意申请即启动处罚机制,不再等到商标投入使用后才追究。企业申请商标时需对标志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严格把关,不能心存侥幸。
信号二:社会监督全面介入,投诉举报渠道畅通。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对误导性使用商标的行为进行举报,这意味着消费者、同业竞争者乃至普通公众都将成为监督力量。商标使用行为将置于更广泛的社会监督之下,违规被发现的概率显著提升。
信号三:违法成本大幅提高,最高可处违法经营额5倍罚款。 罚款力度显著加大,逾期不改还将面临商标被撤销的后果。这对于依赖“打擦边球”获取短期利益的企业来说,违规风险与代价已远超潜在收益。
到这网提示: 商标是品牌的法律身份证,也是企业的信誉载体。2026年商标审查标准持续收紧,此次修法进一步释放了“规范注册、严格使用”的监管导向。企业应尽早对名下商标进行全面合规排查,重点关注商标标识是否存在误导性元素、使用方式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囤积或连续三年未使用的“沉睡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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