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回应同股不同权类公司暂不纳入港股通:应该尽早纳入
来源:港股通
香港交易所注意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于7月14日下午发布的“”和新闻稿。对此,香港交易所有以下三点回应:
第一, 按互联互通机制安排,南下港股通的合资格股票名单由沪深交易所宣布,北上沪股通及深股通合资格股票名单则由香港交易所宣布。在这方面,使用第三方指数成份股作为沪深港通标的广为市场接受,标的增减一直以来都有清晰透明的机制。机制允许两地交易所在特殊情况下剔除一些股票,自开通至今两地交易所未曾剔除新增的指数成份证券。
第二, 恒生指数公司5月份公布准备将外国公司、合订证券、以及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包含在其综合指数选股范围内。两地交易所经讨论同意外国公司及合订证券这两类证券暂时不纳入互联互通机制。
第三, 香港交易所一直努力在第一家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在港上市前,能够与内地交易所就这类公司纳入合资格证券达成共识。香港交易所认为这类公司应该尽早纳入互联互通,原因如下:
(1)香港市场就接纳这类公司上市制定了全新的规则和具有针对性的投资者保护措施,只有市值达400亿港币的公司才可上市,这一门槛高于现有74%的港股通标的市值;
(2)新经济公司已经成为中国经济转型发展的新动力,应该尽快满足更多这类公司到两地资本市场融资的新需求,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和转型,让资本市场更有效的服务实体经济;
(3)内地投资者可以利用互联互通机制能够在风险可控、监管互助的框架下,更早、更便利地选择投资更多在港上市的新经济公司,分享新经济企业的发展红利;而且,港股通对内地个人投资者设立了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的准入门槛;
(4)过去25年香港一直与内地市场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特别是在一些具有突破性的试点上,香港能够发挥试验田作用。过去H股和红筹股就是很好的历史证明,互联互通机制更是体现“国家所需、香港所长”的最佳实践。
总的来说,沪深港通是国家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战略的一部分,是互联互通的出发点,而不是终点。香港交易所今午知悉沪深交易所的上述通知,将继续与内地监管机构及交易所保持紧密沟通,以期早日确认将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纳入港股通的时间表,为内地投资者提供投资新经济公司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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