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 你能省多少?
今天聚焦个税改革
今天下午,最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亮相了。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今天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新的个人所得税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工资、薪金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即“起征点”)从现行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等部分减税政策,将从2018年10月1日起先行实施,让工薪阶层提前享受改革红利。
新个税法规定
“起征点”确定为每月5000元。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减税向中低收入倾斜。新个税法规定,历经此次修法,个税的部分税率级距进一步优化调整,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级距不变。
多项支出可抵税。今后计算个税,在扣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新个税法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能少缴多少钱?
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年度收入-6万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由于每个人收入状况不同,适用的税率也不一样,可以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也不一致,所以,每个人的减税情况也并不相同。
在此,我们以月入1万元(均为工资、薪金所得)进行简略测算,假设“三险一金”专项扣除为2000元,不考虑专项附加扣除,那么:
起征点为3500元的情况下,每月需缴纳325元个税;
起征点为5000元的情况下,每月只需缴纳84元个税。
也就是说,每月可以少缴纳241元个税,降幅超过70%。
新闻链接:我国历次个税起征点调整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个税起征点已经历了四次调整。
1980年9月,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决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并制定800元的起征点。
2005年10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把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调整到1600元。
2007年12月,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从2008年3月1日起,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此前的1600元提高到2000元。
2011年6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税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 朱青
我们现行的个税,是2011年9月实行的,现在过去已经七年了,所以在这七年当中,中国经济发生了很多变化。特别是我们国家的收入水平发生了变化,物价也发生了变化。
今天,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按新起征点并结合税率结构调整测算,取得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的纳税人,总体上税负都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税负下降明显。粗略计算,月收入为1万元的,缴纳个税降幅在70%左右;如果加上专项扣除项,月收入1万元者缴纳个税还将进一步下降。
减税新举措, 你的收入将有啥新变化?又将释放哪些经济新活力?今晚21:15《央视财经评论》,敬请关注。
经济学家 曹远征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白景明
张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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