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源电气不超8.06亿元定增获深交所通过 中信证券建功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5日讯 唐源电气(300789.SZ)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事项昨日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

公司12月10日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显示,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用竞价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4,311.60万股(含本数)。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623.58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轨道交通智能运维机器人研发与产业化项目、轨道交通智能运维AI大模型研发与产业化项目、营销与技术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周艳直接持有公司36.16%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周艳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52.49%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周艳及陈唐龙夫妇。本次发行完成后,周艳将直接持有公司27.82%的股份,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周艳及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公司40.38%的股份,周艳及陈唐龙夫妇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杨家旗、郭浩。
(责任编辑:孙辰炜)
财经号声明: 本文由入驻中金在线财经号平台的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中金在线立场。仅供读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同时提醒网友提高风险意识,请勿私下汇款给自媒体作者,避免造成金钱损失,风险自负。如有文章和图片作品版权及其他问题,请联系本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