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趣科技不超7.8亿元定增获深交所通过 招商证券建功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30日讯 盈趣科技(002925.SZ)昨日晚间披露公告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公告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
4月28日,盈趣科技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7,69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马来西亚智造基地扩建项目、墨西哥智造基地建设项目、健康环境产品扩产项目、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股票。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等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深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的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发行的对象不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方。因此,本次发行不构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在上述发行数量范围内,由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视市场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的发行数量。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77,744.18万股,吴凯庭直接持有公司378.52万股,通过其控制的万利达工业持有公司38,843.90万股,通过其控制的赢得未来投资持有公司2,080.99万股,其配偶王琳艳持有公司980.00万股,其妹妹吴雪平持有公司300.00万股,其妹妹吴雪芬持有公司300.00万股。因此,吴凯庭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42,883.41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5.16%,吴凯庭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万利达工业、赢得未来投资、王琳艳、吴雪平及吴雪芬为其一致行动人。
本次发行规模将根据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竞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所得股票数量来确定。但即使按照理论最大的发行数量上限计算,即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增加至101,067.43万股,吴凯庭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不低于42,883.41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将不低于42.43%,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招商证券,保荐代表人为王会民、许德学。
(责任编辑:魏京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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