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资产领678万元罚单 11名责任人同步受罚

7月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列表显示,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资产”)被处以678万元罚款,因部分高管人员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实际履职,向监管部门报送关联方信息档案不完整,保险资金投资非受托人自主管理信托产品三项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曹琦、李宏、徐钢、林剑锋、陈沫、王向阳、邓先虎、李冠莹、徐伟文、乞宁、李光耀等11名责任人员被警告并合计罚款76万元,太平资产及相关责任人总计领罚754万元。
此次处罚涉及太平资产2015年至2021年期间的违规行为,具体包括:部分高管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即实际履职,违反《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关于高管任职的要求;向监管部门报送的关联方信息档案存在重大遗漏,可能导致利益输送风险未被及时发现;将保险资金投向非受托人自主管理的信托产品,违反保险资金运用合规性要求,可能涉及规避监管的通道业务。该事件源于2021年5月至7月,原银保监会对太平资产开展的风险管理及内控现场检查,后续监管机构启动了立案调查程序。
公开资料显示,太平资产成立于2006年9月,是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旗下专业资产管理机构,为国内首批9家保险资管公司之一,2024年管理规模达1.67万亿港元,同比增长8.4%。此次罚单是2025年金融监管总局针对保险资管领域开出的高额处罚之一,与近期交银保险资管、华夏久盈资管等机构的处罚案例共同凸显了当前监管层对公司治理、关联交易透明度及资金投向合规性的强化趋势。
针对处罚对太平资产的影响以及后续整改措施,GPLP犀牛财经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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