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搅拌IPO过会后撤回,保代、注会受罚!
长城搅拌创业板IPO项目在注册环节“卡壳”近两年,最终选择主动撤回。6月5日,深交所对长城搅拌及其IPO保荐代表人、签字注会开出三张罚单。而当天公布的最新一轮IPO现场检查名单涵盖4单创业板项目,长城搅拌三大中介机构的“中签率”都达50%。

来源:摄图网
过会后撤回,一单IPO项目牵出三张罚单
6月5日,深交所就浙江长城搅拌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长城搅拌;证券代码:839894.NQ)IPO项目开出三张罚单,监管对象包括长城搅拌及公司8名责任人,以及该IPO项目的2名保代和3名签字注会。
据悉,长城搅拌的创业板IPO申请在2022年9月获得深交所受理,2023年9月通过上市委会议审议,但迟迟未进入IPO注册流程。2025年6月,长城搅拌和保荐人东方证券(600958.SH)主动撤回申请材料。
此次监管罚单或许解开了公司IPO“卡壳”之谜。经查,长城搅拌未完整披露收入确认依据以及相关内部控制不规范情形。
招股说明书(注册稿)及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显示,长城搅拌依据与客户在合同中的权责约定划分不同收入确认方式,收入确认凭证包括验收单、签收单、出口报关单。
但实际上,在验收模式下,长城搅拌还依据维修服务单等非验收单确认收入。报告期内,部分客户收入确认单据由第三方签字,部分合同存在安装指导、调试、验收相关条款,但长城搅拌仍以签收确认收入,部分项目已获取
此外,长城搅拌存在少量收入跨期情形,未充分披露报告期初收入确认内部控制不规范情形及整改情况。
除了在收入确认方面存在违规,长城搅拌还存在:研发相关内部控制不规范,相关信息披露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未完整披露董事长对外投资的情况;在建工程预算数前后披露存在较大差异且无合理理由。
深交所认为,长城搅拌未能保证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7名实际控制人以及财务总监施毓文负有重要责任。
长城搅拌IPO撤回当年收入“掉头”,一实控人遭限消
在长城搅拌IPO审核问询中,收入确认一直是监管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例如在二轮问询中,监管发现公司验收确认的收入金额与公司统计的涉及安装义务的产品销售合同收入金额存在较大差异。
长城搅拌回复称,2020年至2022年通过验收模式确认的收入中,附有安装义务的收入金额占比分别为19.92%、9.68%和 8.01%,其余部分虽不附有安装义务,但附有指导义务。
监管还发现,报告期内,公司安装费占涉及安装义务订单收入金额的比例分别为1.26%、8.84%、4.74%,存在明显波动。长城搅拌解释称是受客户项目工况复杂程度及地理位置等影响。
招股书(上会稿)报告期内,即2020年至2022年,长城搅拌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87亿元、4.01亿元、5.51亿元,年化复合增长率达38.55%。2023年、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继续上涨,维持在6.5亿元以上高位。但2025年,即撤回IPO申报材料当年,营业收入同比下跌12.29%至5.99亿元。
从归母净利润来看,2020年至2023年分别为0.67亿元、0.76亿元、1.08亿元、1.66亿元,2024年同比下跌15.41%至1.4亿元,2025年继续跌至0.71亿元,同比几乎腰斩。
长城搅拌表示,2025年业绩不佳主要是受下游需求减弱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长城搅拌招股书选取了6家可比公司,其中5家公司2025年营收为正增长,仅1家下跌约5%。长城搅拌营收跌幅明显超过可比公司。
2025年11月,长城搅拌披露公司实控人之一虞培清被列入限制高消费对象。虞培清当时是温州东基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基控股)的法定代表人,此次被限消是由于东基控股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
次月,东基控股变更法定代表人,虞培清同步卸任高管职务。但奇怪的是,长城搅拌招股书显示,东基控股已于2020年注销。
保代、注会被罚,三大中介高频“中签”新一轮现场检查
长城搅拌IPO项目的中介机构包括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东方投行的保荐业务及人员已整体转移至东方证券。
此次深交所在对长城搅拌发出监管函的同时,也对多名中介人员采取书面警示措施,包括该IPO项目的保荐代表人王震、张仲,以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建新、周康康、周成。
根据申报材料,保荐代表人、签字注会发表核查意见称,长城搅拌收入确认凭证完备合规,收入确认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收入确认时间准确,不存在重大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
深交所认为,相关中介人员对长城搅拌收入确认相关内部控制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准确情形未予充分关注,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审慎,并且对个别资金流水及银行函证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
根据Choice金融终端数据,上述中介人员目前均没有在审IPO项目。
王震曾成功保荐新风光(688663.SH)、拱东医疗(605369.SH)上市,2025年担任威迈斯(688612.SH)、昱能科技(688348.SH)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张仲成功保荐开勒股份(301070.SZ)上市,2025年担任富士莱(301258.SZ)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注会方面,在A股公司2025年年审中,张建新、周康康、周成分别为6家、3家、1家公司签字,大胜达(603687.SH)年报签字注会同时包括张建新、周康康。
需要注意的是,在最新一轮现场检查中,长城搅拌创业板IPO项目的三大中介机构的“中签率”较高。
2026年6月5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告2026年第三批首发企业现场检查抽查名单,共有6家IPO企业抽中现场检查,其中创业板有4家,科创板有2家。
这4家创业板IPO公司的保荐机构包括东方证券(2单)、国泰海通(601211.SH)、华泰联合证券,律师事务所包括锦天城(2单)、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包括立信所(2单)、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个创业板IPO项目的受理时间均为2026年5月。其中,纽氏达特行星传动系统技术(淄博)股份有限公司的三大中介机构为东方证券、锦天城、立信所。广东正扬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IPO中介包括锦天城,该公司曾在2023年6月申报深交所主板IPO,两年后主动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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