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利剑出鞘!中坚科技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
《电鳗财经》电鳗号/文
近日,中坚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6 年4 月27 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120260014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同日,中坚科技称,公司于2026 年4 月27 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111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
《警示函》显示,浙江证监局在对中坚科技现场检查中发现公司 2025 年度存在相关合作备忘录签署事项信息披露不准确、互动易答复不完整的情况。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吴明根、时任董事会秘书戴勇斌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 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中坚科技、吴明根、戴勇斌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中坚科技主要从事园林机械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是国内园林机械行业的重要生产销售企业。公司着力构建第二核心业务板块,聚焦于先进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与制造。
依据财报,2025年,中坚科技持续优化产品性能和结构,努力拓展欧美市场,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18亿元,同比增长4.8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3亿元,同比增长166.85%。但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063.85万元,同比下降22.04%。
对投资者而言,这一事件再次敲响警钟,投资决策需超越表面数据,深入审视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质量。健全的信披体系如同企业的“透明橱窗”,若窗面蒙尘,其内里真实状况便难以看清。投资者应增强风险意识,关注企业信披的连续性、一致性与完整性,用审慎目光穿透信息迷雾,守护自身权益。
市场健康发展离不开每一主体的共同守护。上市公司当以诚信为本,将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视为应尽之责;监管机构需持续完善制度,强化执法威慑;投资者则应提升辨识能力。唯有如此,方能让资本市场在阳光下稳健前行。
中坚科技的立案调查,既是监管利剑出鞘的个案,也是市场走向成熟的一课。它提醒所有市场参与者:信息披露无小事,合规诚信是企业在资本市场行稳致远的根本灯塔。当每一份公告都经得起审视,每一次交流都充满诚意,中国资本市场的未来方能更加清澈而明朗。
《电鳗快报》
财经号声明: 本文由入驻中金在线财经号平台的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中金在线立场。仅供读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同时提醒网友提高风险意识,请勿私下汇款给自媒体作者,避免造成金钱损失,风险自负。如有文章和图片作品版权及其他问题,请联系本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