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公布后,这家支付机构改名
来源:移动支付网
12月20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更新“非银行支付机构重大事项变更许可信息公示”,同意江苏鸿兴达邮政商务资讯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为江苏鸿兴达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鸿兴达支付”)。
鸿兴达支付成立于2010年,是一家被允许在江苏开展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业务的支付机构,预付卡品牌名为通达卡。值得注意的是,鸿兴达支付母公司为南京鸿兴达科技信息有限公司,该公司原为南京邮政局改制企业,或许这也是其原名带“邮政”二字的原因。工商信息还显示,该公司去年8月还发生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
近日正式公布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规定,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名称中应当标明“支付”字样。同时,支付业务许可被依法注销后,该机构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继续使用“支付”字样。显然,前述相关的规定是鸿兴达支付更名的直接原因,它也成为《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公布后,首家更名的支付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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