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查!中国对美国第二次排除清单产品10位HS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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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务小二解读:
本次财政部官方公布的排除清单均位8位HS,其中第2~第6项产品税则号列,既在中国对美国160亿关税加征清单中,又同时在中国对美国750亿关税加征清单(一)中,也就是该5项HS是重叠加征的。
但此次排除后,该5项HS重叠加征的产品将在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12月25日期间会被全部排除。
简单来说,就是重叠加征关税的HS如果被排除了,如上表内的产品将既不加征对美160亿的25%关税,也不加征对美750亿的5%关税,恢复为原始关税税率。
税委会公告〔2019〕8号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试行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9〕2号),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组织对申请主体就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提出的有效申请完成了审核,决定排除其中部分商品,有关事项如下:
对附件清单所列商品,自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12月25日(一年),不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已加征的关税税款不予退还。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的其余商品,暂不予排除。
下一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将继续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适时公布第二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清单。
附件: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清单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9年12月19日
小二君还有一个小发现:
国务院关税委公布的附件清单中,将HS编码39014020的商品描述写成了:“线性”低密度的乙烯…,小二君查询了《中国海关报关实用手册》和单一窗口商品描述都为“线型”…,发现两者不一致(见上图),可能“线性”与“线型”为同义词,这可能是国务院关税委的同志混淆了吧,当然这是题外话了。
(中美加征关税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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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单
2019年9月11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单(税委会公告〔2019〕6号):
一、排除清单情况
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的第一次排除清单涉及农牧业生产、石油化工、原料药、医疗器械等领域。对清单一(申报10位海关商品编号可参考附表1)、清单二(涉及为执行此次排除措施新拆分的10位海关商品编号,申报时可参考附表2)所列商品,自2019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16日(1年),不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即不再加征自2018年7月6日以来实施的全部对美加征关税。
二、如何退税
对于清单一商品自2018年7月6日以来实施的已加征关税税款予以退还。请相关进口企业自排除清单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申报地海关书面申请办理关税税款退还手续,同时向海关提供原进口货物报关单、原关税缴款凭证等相关材料,申报地海关自受理退税申请之日起30日内核实是否符合退税条件,符合退税条件的申请,海关将及时通知有关企业办理关税退还手续。
对于清单二商品,已加征的关税税款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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