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手机网
入驻财经号 登录 客服 |
首页> 行业> 正文

上海城市群地区公示首年度氢车示范奖励资金2亿元

财经号APP
氢云链氢云链 2023-12-07 17:31:07 679
分享到:

氢云链获悉,日前已有上海市、内蒙古自治区、浙江省、安徽省等公布了第一年度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奖励资金。根据公示文件,四省公示的首年度燃料电池汽车奖励资金总额为19928.1506万元,其中上海市公示的为市级奖励资金,内蒙古、浙江和安徽为中央奖励资金,已公示地区主要为上海城市群地区,详情如下表所示:

首年度燃料电池示范应用奖励资金公示情况 单位:万元

来源:氢云链制图

根据内蒙古、浙江和安徽发布的文件,首年度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国家级奖励资金主要来自2024年的财政预算,且本次国家级奖励资金不得用于支持燃料电池汽车整车生产投资项目和加氢基础设施建设,即主要用于燃料电池汽车的购置和运营。而上海市级补贴所依赖的文件为《上海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其涉及面较广,包含了加氢站建设等补贴。

各市区首年度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奖励资金预计为公示金额的2-3倍。根据各地方发布的燃料电池车补贴细则来看,在符合国家补贴条件的基础上,较多地区采用国家级:省级:市级=1:1:1的方式分配,其中上海市燃料电池购置补贴按1积分20万配套,其中国家和市级15万,区级5万。

根据目前公布的文件来看,第一年度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国家级奖励资金或于2024年年初前后时间发放,而省级和市区级奖励资金则根据地方财政实际情况发放。目前山东等城市群地区奖励资金也已经确认完毕,预计本月将会公示。随着各级补贴的发放,产业链预计将获得数亿元的现金流补充,有助于未来一年氢能产业的发展。

编辑:风氢扬 校对:氢氢我心 审核:氢云小仙女

来源:氢云链

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代表氢云链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部分图文来源网络,氢云链整理发布,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


财经号声明: 本文由入驻中金在线财经号平台的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中金在线立场。仅供读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同时提醒网友提高风险意识,请勿私下汇款给自媒体作者,避免造成金钱损失,风险自负。如有文章和图片作品版权及其他问题,请联系本站。

0条评论 网友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中金登录 微博登录 QQ登录

    查看更多评论

    举报此人

    X
    确认
    取消

    热门视频换一批

    温馨提示

    由于您的浏览器非微信客户端浏览器,无法继续支付,如需支付,请于微信中打开链接付款。(点击复制--打开微信--选择”自己“或”文件传输助手“--粘贴链接--打开后付款)

    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中金在线>底部菜单”名博看市“,搜索您要的作者名称或文章名称。给您带来的不便尽请谅解!感谢您的支持!

    复制链接

    鲜花打赏 X

    可用金币:0

    总支付金额:0

    您还需要支付0
    我已阅读《增值服务协议》
    确认打赏

    1鲜花=0.1元人民币=1金币    打赏无悔,概不退款

    举报文章问题 X
    参考地址

    其他问题,我要吐槽

    确定

    温馨提示

    前往财经号APP听深入解析

    取消 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