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士机构国际和庄士中国联合公布融创中国重组交换票据详情

久期财经讯,12月29日,庄士机构国际有限公司(简称“庄士机构国际”,00367.HK)和庄士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庄士中国”,00298.HK)联合发布有关根据融创重组交换融创票据之自愿性联合公布的公告。
交换融创票据
庄士中国董事会及庄士机构董事会宣布,于2025年12月29日,庄士中国集团及庄士机构集团接获其投资银行通知,就参考其当前状况及来自发行人的最新公开资料,其分别已收到/可能会收到庄士中国新融创票据及庄士机构新融创票据。此乃根据于重组生效日期为2025年12月23日并已生效的融创重组,庄士中国集团及庄士机构集团根据其中交换融创票据之安排交换其庄士中国旧融创票据及庄士机构旧融创票据而预期将会收到的。
庄士中国集团及庄士机构集团概无就交换融创票据已经/将会支付或收取任何现金代价。
有关交换融创票据之详情如下:


新强制可换股债券之主要条款概要
(A)短年期强制可换股债券
发行人: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
发行日期:2025年12月23日
已发行本金额:约73亿美元
利息:无息
到期日:2026年6月23日
转换:可自发行日期起随时按换股价每股6.80港元(可根据相关条款及条件予以调整)自愿转换为发行人股份;于到期日强制转换。
(B)长年期强制可换股债券
发行人: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
发行日期:2025年12月23日
已发行本金额:约24亿美元
利息:无息
到期日:2028年6月23日
转换:可于自发行日起计第18个月(或发行人有权选择之较早日期)起随时按每股3.85港元(可根据相关条款及条件予以调整)之换股价自愿转换为发行人股份;于到期日强制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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