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妇能给婆婆买保险吗?这些保险知识你要先了解一下!
最近发现了一件大事!
媳妇给婆婆进行投保,这不行呀!
我仔细一查,发现这一个月居然有两起!
立马让她们做了一下投保人变更!
我想在这里有必要和大家来说一下
保险还真不是你想买给谁就买给谁!
因为我们每每翻开合同,都能看到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指某某保险公司,“本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某某保险合同”
再仔细翻翻就发现有不少“被保险人”、“保险人”、“受益人”等这类名词
是不是一头雾水了?先了解下这些名词在合同中的关键定位!
保险人:就是承保的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中国人寿…)
投保人:就是交保费的人
被保险人:拥有保障的人
受益人:就是发生保险事故,领钱的人
是不是清晰些了呢?
01
谁可做投保险人?
根据《保险法》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是要存在保险利益才能为其投保的
什么叫“具有保险利益”呢?
就是如果我想给一个人买人身保险,他的寿命或身体,要和我有着“利害关系”。
听着有点绕是吧!
你可以这样理解,他活着且身体健康,对于我来说,能保证我的经济利益;而如果他死亡或者伤残,会使我遭受经济损失。
举个例子,夫妻双方的经济往往绑定的很紧密,对于大多数普通家庭,如果一个人发生了不幸,另一个人的经济压力马上就会变大。
02
给他人投保的三种情况
所以我们可以给自己投保,完全没有问题,而给他人投保,通常就基于三种情况:
-亲密的血缘关系,比如父母与子女;
-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比如婚姻关系中的配偶双方;
-经济上的利益关系,如雇主与其重要的雇员之间等。
在我国,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1. 本人;
2. 配偶、子女、父母;
3. 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4. 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03
投保人误区
但媳妇给婆婆买保险,可以吗?
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所以你只能换个投保人,才能让这份合同生效!
不具有保险利益的还包括:
1.姐姐为亲弟弟投保
2.儿媳妇为对方父母投保
3.爷爷为孙子买保险
都买不了,只能让她本人投保,你给他打钱…至于打多少年呢……(这是个问题)
04
是夫妻,那不会有问题了吧!
是夫妻就可以买了,对吧!
这里需要说明下:是夫妻也不能静悄悄的给他买,后期给他个惊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这是为了被保险人的安全考虑,对于寿险等含有被保险人死亡条款的保险,只要是符合上面关系的,是需要被保险人同意。
就比如老婆给老公买保险,需得到老公同意,如遇到需签字情况,需本人进行签字,否则合同是无效的
05
给别人投保,需注意什么?
1.如实告知:在投保时,投保人需了解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并如实告知保险公司。
(就像我们为父母买保障时,一定要告知往年的体检结果和住院情况)
2.按时缴费:别忘记每年按时缴费,以防保单失效
3.出险通知:发生保险事故时及时通知保险公司,防止过了理赔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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