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违规形式收取信托报酬 吉林信托被罚30万元

11月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因以财务顾问费形式收取信托报酬,且收取财务顾问费未向受益人公开,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吉林信托”)被罚款30万元,相关责任人李建光被警告。

公开资料显示,吉林信托成立于1985年,前身为吉林省经济开发公司,注册资本为42.05亿元,业务涵盖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投资基金及慈善信托等领域。
财务数据方面,2024年末,吉林信托资产总额为63.31亿元,所有者权益为33.23亿元,净资本余额为16.17亿元,净资本/各项业务风险资本之和为251.93%,净资本/净资产为4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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