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贷款管理不审慎等 浙江台州路桥富民村镇银行被罚105万元

11月2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台州监管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浙江台州路桥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浙江台州路桥富民村镇银行”)因未按照监管要求落实整改,未在监管报表中真实反映重组贷款信息;贷款管理不审慎等,被罚款105万元;相关责任人朱清新被警告。

公开资料显示,浙江台州路桥富民村镇银行成立于2014年8月27日,是浙江温州鹿城农商行集团的成员企业,主要经营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商业银行业务,法定代表人为卢瞻洲,注册资本为11354.72万元。
财务数据方面,2024年,浙江台州路桥富民村镇银行实现营业收入8164.60万元,同比增长11.23%;实现净利润2284.92万元,同比减少5.48%。截至2024年末,浙江台州路桥富民村镇银行资产合计17.73亿元,同比减少4.65%;负债总计15.4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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