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及相关责任人因信用卡汽车分期业务不审慎遭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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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壁财经讯,6月8日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及相关责任人因信用卡汽车分期业务不审慎,被吉林金融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分别对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各罚款30万元、40万元。对闫雪松警告;对张金迪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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