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房地产基金以基金单位+现金支付管理人费用 管理人持股比例升至15.77%
睿思网讯:4月27日,阳光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00435.HK)发布公告,管理人恒基阳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基金单位及现金方式收取2025年第四季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管理人费用。
根据公告,管理人收取合共9,135,312个新基金单位,作为上述两季度管理人费用50%的对价,分别按季度市价每股2.322港元及2.431港元发行,占发行后已发行基金单位约0.52%。与此同时,管理人已收取2025年四季度及2026年一季度管理人费用的现金部分,金额分别为1081.04万港元及1089.00万港元。
本次发行前,管理人持有2.68亿个基金单位;发行后,持股量增至2.77亿个,占已发行单位总数约15.77%。相关费用支付及单位发行均依据信托契约及香港《房地产基金守则》执行,合规完成费用结算程序。
财经号声明: 本文由入驻中金在线财经号平台的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中金在线立场。仅供读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同时提醒网友提高风险意识,请勿私下汇款给自媒体作者,避免造成金钱损失,风险自负。如有文章和图片作品版权及其他问题,请联系本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