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越最新索赔消息,发布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第四次风险公告

ST海越最新索赔消息:
2025年3月18日,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中显示:
1、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披露了《海越能源关于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7),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23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若公司2024年年报披露后公司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7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公司已于2025年1月25日首次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于2025年2月17日第二次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于2025年3月4日第三次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本次公告为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而在此之前,2025年2月6日,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股东高鑫金控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5)2号]。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ST海越投资者可以参照索赔条件如下:
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可参加索赔:
1、2021年8月31日至2023年4月28日之间买入600387海越能源,且在2023年4月29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2、2023年4月29日至2024年4月19日之间买入600387海越能源,且在2024年4月20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ST海越违规依据:
2021年12月16日,海越能源收到中国证监会[证监立案字01120210014号]《立案告知书》。
2022年9月5日,海越能源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2)142号]。
2022年11月11日,海越能源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字(2022)58号]。
2024年6月28日,海越能源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40024号、证监立案字01120240025号)。
2025年2月6日,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股东高鑫金控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5)2号]。
目前火热征集的股票如下:
000004国华网安、002313日海智能、600343航天动力、688565力源科技、002235安妮股份、300078思创医惠、688701卓锦股份、000700模塑科技、300555路通视信、002388新亚制程、002652扬子新材、002037保利联合、300585奥联电子、002564天沃科技、600387海越能源、002584西陇科学、002721金一文化、300376易事特、300310宜通世纪、300427红相股份、600185格力地产、600771 广誉远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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