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贤丰最新索赔动态,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风险公告

ST贤丰最新索赔消息:
2025年4月16日,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中显示:
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9.3.6条的规定,公司应当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本次公告为公司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和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29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24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3.12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公司于2025 年1月28日发布《2024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扣除后营业收入为34,000.00万元–44,000.00万元,公司 2024 年度最终经审计的扣除后营业收入是否高于3亿元以审计机构最终正式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为准,尚存不确定性,除此之外,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最终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相关工作仍在进行中,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请以公司正式披露且经审计后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若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3.12条的相关规定,或者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公司股票将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被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而在此之前,2025年3月24日,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字[2025]4号 。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ST贤丰索赔条件如下:
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25日之间买入002141贤丰控股,且在2024年4月26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ST贤丰违规依据:
2024年9月20日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62024026号)。
2025年3月24日,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字[2025]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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