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德化工发布诉讼事项进展公告,涉及金额约为1200万元

同德化工最新索赔消息:
2025年6月7日,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中显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已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被告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张云升先生为被告二。
3.涉案的金额:原告认定的涉案金额暂合计为人民币12,000,000.00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判决为一审判决,根据本次判决,驳回原告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鉴于原告是否上诉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而在此之前,2024年12月10日,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山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0号)。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同德化工索赔参考条件如下:
2023年8月30日至2024年1月29日之间买入002360同德化工,且在2024年1月30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同德化工违规依据:
2024年8月10日,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72024005号)。
2024年11月20日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晋证监处罚字〔2024〕3号)。
2024年12月10日,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山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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