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相股份6月新提交一批立案,该案件被选定为示范案例审理
红相股份最新索赔消息:
2025年6月17日,谢保平律师团队向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新提交了一批300427红相股份投资者索赔立案材料。这些投资者因红相股份虚假陈述行为造成损失,而将其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
谢保平律师团队代理的案件被选定为示范案例进行审理。这意味着该案件将对类似案件具有指导意义,可能会成为后续类似投资者维权案件的参考标准。对于其他可能受到红相股份虚假陈述影响而遭受损失的投资者来说,此次诉讼的结果将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而在此之前,2024年4月3日,红相股份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4]1号)。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红相股份投资者参考索赔条件如下:
2018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28日之间买入300427红相股份、红相转债,且在2023年4月29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红相股份违规依据:
2023年5月11日,红相股份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82023003号)。
2024年2月27日,红相股份及杨成先生等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厦证监处罚字[2024]1号)。
2024年4月3日,红相股份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4]1号)。
财经号声明: 本文由入驻中金在线财经号平台的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中金在线立场。仅供读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同时提醒网友提高风险意识,请勿私下汇款给自媒体作者,避免造成金钱损失,风险自负。如有文章和图片作品版权及其他问题,请联系本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