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润电子发布公司提起诉讼公告,涉案金额约8.267 亿元

得润电子最新索赔消息:
2025年6月18日,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中显示: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控股子公司 Meta System S.p.A.(以下简称“Meta”)进入意大利法律项下的 Composition with creditors Proceedings(中译:债权人和解程序,简称“CP 程序”)之后,公司已经失去对其控制权,Meta及其下属子公司整体不再纳入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对原控股子公司Meta的下属子公司美达电器(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美达”)、美特科技(宜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美特”)提供的借款被动形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为最大可能保障上市公司利益,公司就重庆美达、宜宾美特未偿还借款本金、借款利息及违约金等暂合计人民币826,706,679.14元,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提起诉讼。其中案件一已经通过深圳中院的立案审查,尚未收到正式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案件二已经收到正式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尚未开庭审理。
而在此之前,2024年12月25日,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一邱建民先生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444号、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445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邱建民先生立案。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得润电子索赔参考条件如下:
2020年8月27日至2023年12月30日之间买入002055得润电子,且在2023年12月31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得润电子违规依据:
2024年12月25日,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一邱建民先生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444号、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4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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