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泰生物最新索赔动态,收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投资者仍可索赔

诺泰生物最新索赔消息:
2025年7月18日,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5〕59号)。
经查,诺泰生物及相关人员违法事实如下:
一、诺泰生物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1年12月,诺泰生物向浙江华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华贝)转让药品技术及上市持有许可人权益(以下简称技术转让),并于12月28日确认业务收入3,000万元。浙江华贝既不具备支付技术转让款的资金实力,也不具备实际应用该技术的生产能力和销售渠道。同期,诺泰生物策划向浙江华贝增资。浙江华贝向诺泰生物支付的技术转让款最终来自诺泰生物的增资款。诺泰生物技术转让业务不具有商业实质,不应确认收入。该业务导致诺泰生物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3,00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595.1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0.64%。
二、诺泰生物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一)诺泰生物公开发行情况
(二)诺泰生物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诺泰生物公告的《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信息”部分公开披露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数据。如前所述,诺泰生物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3,00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595.16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的20.64%,其《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信息”相关内容存在重大虚假内容。
证监会拟决定:
一、对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740万元罚款;
二、对赵德中给予警告,并处以1,30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500万元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上述行为处以800万元罚款;
三、对赵德毅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
四、对金富强给予警告,并处以330万元罚款;
五、对童梓权、谷海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0万元罚款;
六、对徐东海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投资者索赔依据: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诺泰生物索赔条件如下:
2022年4月28日至2024年10月23日之间买入688076诺泰生物,且在2024年10月24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条件仅为律师团队初步判断,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不构成任何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
目前火热征集的股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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