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博股份发布累计诉讼、仲裁公告,涉案金额约为12562.9万

鸿博股份最新索赔消息:
2025年9月16日,鸿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中显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合计约为12,562.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03%。
其中,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仲裁合计涉案金额为人民币190.00万元,占本次总金额的1.5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
仲裁合计涉案金额为人民币12,372.86万元,占本次总金额的98.49%。
2、本次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情况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而在此之前,2024年1月11日,鸿博股份发布《2023年业绩预告》,预计当年净利润将实现盈利3740万元至5610万元。然而,在2024年4月13日,公司发布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净利润大幅修正为亏损5000万元至5800万元。这一由“盈利”到“巨额亏损”的剧烈变脸,超出了合理预期,构成重大信息披露违规。
2024年4月15日,公司因上述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及时,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5号),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这是投资者索赔的重要前置条件。
投资者索赔依据: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鸿博股份索赔条件如下:
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可以参加索赔:
1、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11月20日之间买入002229鸿博股份,且在2023年11月21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2、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4月12日之间买入002229鸿博股份,且在2024年4月13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条件仅为律师团队初步判断,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不构成任何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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