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购方案“打折”执行 广汇物流被责令改正
广汇物流(600603)发布公告,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决定书指出,公司在2024年7月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方案中,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2亿元,不超过4亿元。到2026年4月30日,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1亿元,未达到回购方案的下限,构成未按照回购股份报告书约定实施回购的情形。
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要求公司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9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2026年一季度,广汇物流实现收入5.63亿元,归母净利润147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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