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投融资改革,严刑峻法不可或缺
在日前举办的第三十届资本市场论坛上,证监会副主席陈华平表示,将“持续深化投融资综合改革,不断提高制度包容性、适应性,更好推动资本市场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个人以为,基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实际,深化投融资改革,严刑峻法是不可或缺的。

夸张点说,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史,也是一部改革史。虽然资本市场诞生的时间不长,但期间的各种改革则持续推进。以近些年为例。新股发行注册制改革即是如此。注册制改革从科创板开启试点,到最终全面铺开,既是注册制真正意义上落地的表现,也是资本市场改革的一大成果。再如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改革。最初的模式较为单一,即连续多年亏损触及退市条款。如今,面值退市、市值退市、重大违法退市、年报非标退市,等等等等,不仅形式多种多样,客观上也“降低”了上市公司退市的门槛。而这一切的出现,同样是市场不断改革的结果。
而对于投融资改革,也并非监管部门首次提及,此前监管部门在多个场合、多次有相关的表态。此次再提及资本市场投融资问题,则是在新的市场环境下,根据市场变化所导致的必然。
投资与融资本是资本市场的一对“孪生兄弟”。一个能够正常融资的市场,其投资属性则是不可抹杀的。但是,我国资本市场却历经了多年的“重融资、轻回报”阶段,“重融资、轻回报”这六个字甚至还出现在当年的“国九条”上,也可见此前市场对于融资的重视程度。
不过,随着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关注度日益提升,上市公司回报投资者也越来越积极。比如,2017年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就开始突破万亿大关,此后犹如“芝麻开花节节高”,纪录不断刷新,2025年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已高达2.55万亿元。照此速度,在不远的将来,上市公司年度现金分红总额突破3万亿大关将不会有什么问题。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越来越积极,既是其回报投资者、回报股东的表现,对于提升资本市场的投资属性无疑也是大有裨益的。事实上,仅仅从投资的角度上,虽然目前市场上值得长期投资的上市公司并不多,但却也并非没有。比如某些市盈率极低的银行股,即使在上证指数突破4000点的背景下,其投资价值仍然是凸显的。毕竟,以其每年的股息率看,每年5%甚至6%的股息率,长期来看并不算低。
尽管如此,A股市场仍然有为数不少的“铁公鸡”存在,上市后连续多年、十数年甚至是二十多年不分红的上市公司仍然大有人在。像这样的上市公司,由于没有回报,并不具备投资价值,仅仅只具备投机价值。
深化资本市场投融资改革,一方面需要把握好融资的节奏,重点关注市场的承受能力。另一方面,需要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业绩与成长性、盈利能力与分红能力俱备的上市公司,才是首选。
把好融资关,除了关注节奏与市场承受能力之外,对于造假上市、欺诈发行的企业或上市公司,需要大幅提高其违规成本。比如造假上市的企业,除了重罚外,也要禁止其登陆境内外任何资本市场。欺诈发行的,赔偿投资者损失外,应立即启动强制退市程序。
提升上市公司的投资属性,对于业绩造假的上市公司,同样应启动强制退市程序,并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此外,基于股市“铁公鸡”仍然大量存在的现实,个人建议对于连续五年不分红的上市公司,实施特别风险警示;对于连续十年不分红的上市公司,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而对于连续二十年不分红的上市公司,建议上市公司通过股份回购的方式实施退市。毕竟,这样的上市公司,并没有在市场上存在的必要,其长期挂牌也没有任何的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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