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日股份5.65亿元合同纠纷二审发回 重审结果待判

12月19日,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603787.SH,以下简称“新日股份”)发布诉讼进展公告称,与南都电源涉案金额5.65亿元的合同纠纷,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因原审判决遗漏当事人参加诉讼,撤销一审判决并发回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案件最终结果尚未确定。

公开资料显示,上述纠纷源于2019年双方签订的锂电池采购相关合同,新日股份称南都电源交付的部分锂电池存在批量性质量问题,于2023年2月向无锡中院提起诉讼,诉求解除合同、回收电池并赔偿损失合计5.65亿元。南都电源则否认质量问题,两次送检第三方机构均显示产品合格。2024年12月无锡中院一审判决解除合同,判令南都电源支付1亿元赔偿,双方均不服判决并提起上诉。此次江苏高院以程序性问题为由发回重审,双方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将全额退还。
新日股份表示,涉案电池为以前年度B端客户定制车型所用,相关损失集中在B端客户,后续将按诉讼所得金额支付给客户。
新日股份的主营业务为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通过经销、直销及海外业务等模式开展销售。
财经号声明: 本文由入驻中金在线财经号平台的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中金在线立场。仅供读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同时提醒网友提高风险意识,请勿私下汇款给自媒体作者,避免造成金钱损失,风险自负。如有文章和图片作品版权及其他问题,请联系本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