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雷齐爆!ST银江再收罚单,两年年报虚假都收标准审计意见
ST银江日前收到了股权纠纷案一审判决和两张监管罚单。今年4月,公司还因2021 年至2023 年三季报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被行政处罚,但审计机构对两份虚假年报都给出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来源:摄图网
一审败诉,被判解禁上千万市值股份
2025年12月16日,ST银江(300020.SZ)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ST银江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资管)持有的ST银江364.57万股股票申请办理解除限售手续,且支付浙商资管资金占用损失350万元。
受该案影响,ST银江预计减少本期净利润351.82万元。按12月16日收盘价3.39元/股计算,上述解禁股份对应市值约1236万元。
此前,浙商资管于2024年4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立即为其持有的ST银江共计2781.38万股股票申请办理解除限售手续,并赔偿其损失3632.29万元。同年5月,浙商资管增加诉讼请求金额,将涉案诉请标的额由3632.29万元提高到2.20亿元。
前期公告显示,浙商资管所持ST银江股票来自公司定向发行给李欣的股票。2017年,因李欣未能完成业绩对赌,且未按约定交付涉案股票给ST银江,公司向法院起诉李欣,法院最终判决李欣将涉案股票交付公司,由公司以1元价格回购并注销。如李欣不能足额交付,则应将不足部分的股份数折算为补偿金支付给公司。然而,李欣已将涉案股票质押给浙商资管,导致无法执行。浙商资管行使质权,通过以物抵债方式获得涉案股票。
2018年9月,ST银江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执行裁定书,李欣所持公司2781.38万股股份已划转至浙商资管名下,公司无法通过回购股份收回业绩补偿款,公司当年将2.43亿元补偿款转入其他应收款科目。截至2024年末,业绩补偿款余额为2.33亿元,剩余款项收回可能性较低,公司已经对该笔业绩补偿款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监管罚单密集下发
除了收到一审判决,2025年12月16日,ST银江和控股股东、实控人分别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深交所同步下发监管函。
一方面,浙江证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ST银江董事会召开流程不规范,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中对会议召开及表决情况披露不准确。浙江证监局对公司及代董事长、代董事会秘书韩振兴出具警示函,深交所下发监管函。
另一方面,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江集团)作为ST银江控股股东,王辉作为ST银江实际控制人,在2024年11月至2025年6月期间与其他相关方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表决权委托及一致行动协议》《合作备忘录》等系列协议,但银江集团、王辉未及时将上述情况告知公司,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第二十六次会议议案主要涉及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以及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公告显示,该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5名,2名董事未列席。
会议议案均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姚成岭、韩振兴、何保山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公司股东浙商资管提名樊妙妙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公司董事会提名吴思聪、刘国平、赵平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据媒体报道,ST银江董事彭小勇、蔡暘曾多次主动联系公司代理董事长韩振兴,却一直没有任何回复,属于“被动缺席”董事会会议。彭小勇表示,其已经向监管机构进行举报,并起诉上市公司,要求公司撤销相关存在严重程序瑕疵的决议。目前,该案件已获受理。
12月2日,公司披露《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会议以7票同意,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12月16日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显示,ST银江再次对董事会换届选举和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进行了审议,此次所有议案内容与第二十六次会议基本一致,且均以“5票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在第二十八次会议中,ST银江董事彭小勇、蔡暘对上述议案均投出反对票。
彭小勇、蔡暘反对的主要理由为:董事会已经知悉公司第一大股东与相关方存在表决权委托等系列协议,但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两位董事认为,目前董事会候选人名单未包括相关方所提交及推荐的董事候选人名单,严重侵犯了相关方的利益,同时认为目前公司的经营控制权存在争议,应待股东与投资方妥善解决后再进行换届,此情形下不宜召开董事会。
资料显示,彭小勇、蔡暘均于2025年8月刚刚被补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多份财报存在虚假记载,审计失职遭警示
2025 年 4 月,ST银江还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指出,公司披露的 2021 年至2023 年三季报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具体来看,出于某光伏项目并网延期等原因,项目整体结算总价下调,ST银江未及时根据最终结算总价调减项目收入,导致2021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1645.71万元、利润总额1621.02万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0.82%、15.08%。
2022年,ST银江重复核算项目收入、未及时根据最终结算总价调减项目收入,导致2022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5727.41万元、利润总额1492.52万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3.55%、19.97%。
2023年1月至9月,ST银江通过虚构5个项目业务、虚构项目收入、延期确认费用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2023年半年报虚增营业收入5714.74万元、利润总额2224.76万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5.43%、23.45%。2023年三季报虚增营业收入7258.53万元、利润总额2626.39万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4.71%、21.79%。
对此,ST银江发布了相关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追溯调整后,公司2021年净利润调减1374.17万元至8190.41万元,2022年净利润调减1255.48万元至5512.93万元,2023年净利润由-2.36亿元变更为-2.38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对ST银江2021年、2022年年报均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4年12月,浙江证监局因中兴华所在ST银江2021-2023年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存在房产抵押情况审计不到位、工程项目收入审计不到位的问题,对该所及相关注册会计师高敏建、庞玉文出具警示函。
经查,上述人员在房产抵押情况审计方面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部分产权证书未取得原件进行检查。二是未向不动产登记部门查询房产的抵押记录。三是未关注公司房屋产权证书相关披露与审计证据不符的情况。四是部分底稿记录存在明显错误,与实际情况不符。
ST银江主要业务涉及智慧城市的两大领域,一是智慧城市数字基层政府的社会治理和服务,二是智慧城市细分领域项目建设和服务。
今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1亿元、同比下滑76.01%,实现归母净利润-5.44亿元、同比下滑225.13%。同期,公司销售毛利率为4.99%,期间费用率高达122.19%。
ST银江称,公司营业收入较上期减少主要由于工程项目施工资金紧张,导致项目结转收入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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