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共有产权房首付比例调整为个人出资购房总额的30%
为切实减轻福州市共有产权住房申请人购房压力,福州市房管局会同建设银行、海峡银行等金融机构深入研究共有产权住房个人首付比例问题,经过多次磋商、反复研究,确定个人首付金额按照不低于个人出资部分的30%确定。
相关人士举例说明:
如果以总价200万元的共有产权住房为例,最低首付比例为:200万元×60%×30%=36万元,首付比例仅占房屋总价的18%,较完全产权商品住房首比例30%,减少支付首付款24万元。
相关人士表示,该创新举措将有效降低购房者首付压力,支持刚需群体住房需求。不过,也要提醒,该首付比例是银行给予个人的最低标准,如果个人有征信等各种其他问题时,银行也将相应提高个人首付比例。
今年8月份,福州市推出共有产权住房申请准入工作,2018年计划分三期推出共有产权住房1000套,首批可申请的房源合计893套,其中金城新榕湾现房393套,销售均价29200元/平方米,金山鹏宇地块期房500套,销售均价28100元/平方米,面积以90平方米以下的刚需户型为主。
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持有60%产权份额,剩余40%份额由政府或政府指定的机构代持。
另据了解,建设银行、海峡银行等金融机构正在制定共有产权房住房按揭贷款办理实施细则,具体办理程序公众可向上述金融机构咨询办理。
(原标题:共有产权住房个人首付比例调整最低仅占房屋总价的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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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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