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菲达环保多位高管被出具警示函,涉内控管理不到位等
蓝鲸新闻4月20日讯,近日,浙江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吴刚、汪艺威、朱叶梅、郭滢。
决定书显示,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司开展的保供业务属于期货与衍生品交易,公司未按规定建立相关制度,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二是公司内控管理不到位,部分合同的用印审批不规范,部分业务资料不完整。
公司董事长吴刚、总经理兼时任财务总监汪艺威、财务总监朱叶梅、董事会秘书郭滢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对上述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对此,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吴刚、汪艺威、朱叶梅、郭滢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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