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手机网 财经号下载
入驻财经号 登录 客服 |
首页> 财经> 正文

枣庄华宁保险代理及两名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合计1.6万元

财经号APP
雷达Finance雷达Finance 2025-12-24 18:45:45 101
分享到:

雷达财经 文|杨洋 编|李亦辉

12月2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枣庄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枣金罚决字〔2025〕17号)显示,枣庄华宁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使用银行账户、未按规定建立或者管理业务档案,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枣庄监管分局警告并罚款0.8万元。

枣金罚决字〔2025〕20号显示,因未按规定使用银行账户、未按规定建立或者管理业务档案,王显斌(时任枣庄华宁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被警告并罚款0.4万元。

枣金罚决字〔2025〕21号显示,因未按规定使用银行账户、未按规定建立或者管理业务档案,杨冰冰(时任枣庄华宁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被警告并罚款0.4万元。

天眼查显示,枣庄华宁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1月3日,地址位于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北辛街道学院中路1388号(滕阳丽都商住楼三、四层)。经营范围包括:在山东省行政辖区内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在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核准的范围内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经号声明: 本文由入驻中金在线财经号平台的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中金在线立场。仅供读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同时提醒网友提高风险意识,请勿私下汇款给自媒体作者,避免造成金钱损失,风险自负。如有文章和图片作品版权及其他问题,请联系本站。

0条评论 网友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中金登录 微博登录 QQ登录

    查看更多评论

    举报此人

    X
    确认
    取消

    热门视频换一批

    温馨提示

    由于您的浏览器非微信客户端浏览器,无法继续支付,如需支付,请于微信中打开链接付款。(点击复制--打开微信--选择”自己“或”文件传输助手“--粘贴链接--打开后付款)

    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中金在线>底部菜单”名博看市“,搜索您要的作者名称或文章名称。给您带来的不便尽请谅解!感谢您的支持!

    复制链接

    鲜花打赏 X

    可用金币:0

    总支付金额:0

    您还需要支付0
    我已阅读《增值服务协议》
    确认打赏

    1鲜花=0.1元人民币=1金币    打赏无悔,概不退款

    举报文章问题 X
    参考地址

    其他问题,我要吐槽

    确定

    温馨提示

    前往财经号APP听深入解析

    取消 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