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录股份IPO:被违规占用资金的“黑历史”,还涉嫌逃税、骗税
本文系富凯IPO财经解读公司第380期,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录股份”)。
ID:ipofinance
作者 | 宋旭光
编辑 | 李浩楠
校对 | 孙 恒
2020年10月的此次申请,可以算是第三次了。富凯IPO财经梳理发现,艾录股份2014年8月13日挂牌新三板,目前公司股票处于停牌状态。2015年10月,艾录股份曾开始上市辅导,并于2017年5月向证监会提交了上市申请;但该公司在IPO申请文件审查期间,由于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签字律师张扬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特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中止审查。2018年3月,艾录股份又宣布,拟根据证监会要求,进行三类股东清理及股权结构调整工作,撤回IPO申请。
从本次申报的招股书看到,艾录股份的三类股东未清理干净。但2017年公司撤回IPO申请背后更主要的原因或许是,其2016年业绩大幅下滑。对此,证监会在2017年12月下发反馈意见要求艾录股份说明业绩大幅下滑的具体原因,结合同行业对比情况说明是否为行业普遍现象,公司经营环境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否构成发行上市的障碍。
疑问二:募资需求是否真实?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为艾录股份第三次闯关IPO募集资金高达5.32亿元。此前,艾录股份在2015年共实施四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行为,但艾录股份在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存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以及少量支付公司日常业务运行支出的情形。
艾录股份表示,根据有关规定,属于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但未改变具体的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计划,也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形。不过,一位不具名的投行人士表示,尽管上述事件影响不大,但依然反映出艾录股份在公司治理方面不完善。
对此,富凯IPO财经认为,前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全、上有大笔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再此背景下艾录股份本次上市仍然计划募集大额资金,这是不是真实的投资需求?抑或只是为了上市编造一个募资的借口?
疑问三:违规侵占上市公司资金的“黑历史”
富凯IPO财经梳理相关公告发现,该公司在2016年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据公告显示,2014年8月27日-2015年7月23日,艾录股份实际控制人陈安康,董事会秘书陈雪骐、副总经理张勤和董事陈曙累计占用艾录股份资金3796万元艾录股份未及时对上述资金占用事项进行披露,直至2016年1月1日以《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的形式进行披露,对此,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要求艾录股份进行全面整改。
北京某律所律师向富凯IPO财经表示“实控人/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不仅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还将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公司的运营能力甚至损害股东的利益,不利于企业的长久发展。需要指出的是,上市后实控人/关联方占用募集资金存在隐蔽性,目前暴露出的资金占用情况或只是上市后企业资金占用问题的“冰山一角”。
疑问四:仅有2名核心技术人员的高新技术企业?
招股书中披露,“公司重视产品创新和技术研发,具备较强的行业技术研发创新能力、科研 成果转化能力和产品品质管控能力,拥有中试设备、成套检测仪器等技术设备并建立了与技术研发有关的技术中心、防尘防静电试验室、中试车间等多个部门”,同时,公司还“获得高新技术企业、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上海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等多项荣誉”等。
但事实上,从招股书披露的研发费用和员工情况来看,2017年-2019年,研发投入分别为1351万元、1712万元、2081万元,占营收比例分别为2.94%、3.31%、3.23%。核心技术人员2名,占员工比例的0.29%。
而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高新技术企业须满足的评定条件中包括: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很显然,艾录股份2017年度的研发投入占比并不符合要求,而核心技术人员占比更是远远低于认定标准。
对此,富凯IPO财经必须要问一句:艾录股份是怎样成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司是否骗取高新技术资质,进而粉饰公司的研发实力偷逃企业所得税?
制图:富凯IPO财经 来源:艾录股份招股书
免责声明:本文为,[富凯ipo财经]原创文章,转载必究。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内容侵权请联系小编。
财经号声明: 本文由入驻中金在线财经号平台的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中金在线立场。仅供读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同时提醒网友提高风险意识,请勿私下汇款给自媒体作者,避免造成金钱损失,风险自负。如有文章和图片作品版权及其他问题,请联系本站。客服咨询电话:059163307968、059163307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