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库存股新规正式生效,港股公司回购政策迎来新变化

今年4月,香港联合交易所(港交所)修订并发布了《上市规则》,正式引入了备受瞩目的库存股份机制(简称“库存股新规”)。经过数月的准备与过渡,该新规于6月11日正式生效,为港股市场的回购政策带来了重大变革。
库存股新规的核心在于允许上市公司回购并持有股份,而非如以往般必须注销。这些以库存形式持有的股份,在适当的时机,可供上市公司再次出售。新规的引入,旨在为公司提供更多的灵活性,以应对市场变化、稳定股价、实施股权激励等多元化目标。
库存股新规还明确,在特定条件下,上市公司可以申请豁免权,在业绩发布前的静默期内进行股票回购。这一变化,无疑为那些希望在关键时期进行市值管理的公司提供了重要支持。同时,这也反映出港交所对于上市公司合理运营需求的深度理解和积极支持。
库存股的应用场景十分广泛。在注册地法律和上市公司章程允许的前提下,库存股可以用于稳定股价、灵活融资、股权激励以及支付收购资产的对价等。这些多元化的用途,将使得库存股成为上市公司手中的一张重要牌,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沙利文捷利(深圳)云科技有限公司研究总监袁梅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库存股新规的推出,将使得港股公司的回购变得更加便利,有望刺激更多公司发起回购。她进一步指出,港交所与时俱进地修改《上市规则》,与国际市场接轨,将有助于提升港股市场的国际竞争力。
回顾港股市场的回购历史,虽然近年来回购家数有所递增,但总体数量仍相对较低。去年以来,港交所积极推动回购规则的修订,特别是库存股新规的引入,为港股公司回购提供了更为宽松的环境。今年以来,包括太古股份、百胜中国、快手-W、友邦等在内的多家公司纷纷实施回购,显示出新规的积极效果。
然而,库存股新规的实施也伴随着一定的监管要求。例如,发行人在股份购回后的30天内(“暂止期”),不得在场内或场外再出售任何库存股份,以防范市场操纵和内幕交易。这些措施将确保库存股新规在推动市场健康发展的同时,也能够维护市场的公平和透明。
总体来看,库存股新规的正式生效,为港股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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