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基协:公募基金经理不得兼任非中长期资金委托管理的私募资管计划投资经理
睿思网讯:6月12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工作指引修订说明指出》指出,一是明确公募机构风险隔离基本要求,要求基金管理人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公募业务与私募资管业务按规定在场地、人员、账户、资金、信息等方面相分离,严格控制敏感信息的不当流动和使用,切实加强风险隔离。
二是公募基金经理不得兼任非中长期资金委托管理的私募资管计划投资经理,要求基金管理人不得聘任公募基金经理兼任非商业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保险机构等中长期资金委托管理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经理。
三是加强信息隔离和信息保密管理,要求基金管理人加强对兼任人员的信息隔离和信息保密管理,同时还要求兼任人员不得泄露、不当使用工作中获取的敏感信息,不得获取与其工作职责无关的敏感信息,不得利用敏感信息谋取或者输送不正当利益。四是加强利益冲突管理,新增基金管理人对兼任后可能产生的利益冲突进行识别、评估和管理的要求。五是禁止兼任人员投资本人管理的私募资管计划,新增兼任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投资其管理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的要求,并要求基金管理人对兼任人员的考核不得直接与其管理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的浮动管理费或超额业绩报酬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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