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供应商帮新三板公司财务造假,被判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文/梧桐晓编
4月14日,上海金融法院官微发布《要案速递!全国首例!新三板市场供应商、客户帮助发行人财务造假,要承担怎样的责任》。该文透露:近日,上海金融法院审结的新三板市场供应商及客户帮助发行人行某公司财务造假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现已生效。本案首次对新三板市场中“帮助造假”行为的“明知”认定标准、责任主体范围、不同主体责任划分标准等问题作出认定,为全国同类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的审理提供了司法参考与示范指引。
晓编认为:上海金融法院、上海市高级法院判决协助新三板挂牌公司财务造假的供应商、客户对受害的小股东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保护中小股东意义重大。受虚假陈述导致投资损失的中小股东除可向挂牌公司、公司董事、高管、有过错的券商、律所、会计师事务所索赔以外,还可以向协助挂牌公司财务造假的供应商、客户索赔,要求他们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另外,中国证监会2026年4月17日公布的《坚持依法从严 持续提升执法有效性和震慑力——2025年中国证监会执法情况综述》显示,配合华虹计通(原300330,已于2023年5月24日摘牌退市)、赛为智能(300044)造假的第三方被判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晓编查阅文件后确认,上海金融法院该文所指新三板挂牌公司“行某公司”即为上海行悦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股票于2013年12月13日挂牌新三板,证券代码:430357,证券简称:行悦股份。2019年4月8日起终止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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