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审1过1:富士达过会
文/梧桐兄弟
6月8日,天津富士达自行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主板IPO申请获得上交所上市委审核通过。
单位:万元

注:净利润为扣非归母净利润
天津富士达自行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自行车、电助力自行车、共享单车等产品及其关键零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业务。富士达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辛建生、赵丽琴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62,123.71万元、488,016.13万元和 506,082.71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7,761.57万元、39,884.49万元和 37,389.94万元。
一、基本信息
公司主要从事自行车、电助力自行车、共享单车等产品及其关键零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业务,产品远销全球近百个国家和地区。
公司前身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年12月,2022年9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37,099.17万股。
截至最新披露,公司共有3家境内一级子公司、3家境内二级子公司、2家境外一级子公司及4家境外二级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员工总计5,757人。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最新披露,富士达集团直接持有发行人 28,873.23 万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77.83%,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辛建生直接持有发行人50.94万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0.14%;赵丽琴直接持有发行人1,000万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2.70%;辛建生、赵丽琴通过富士达集团控制发行人77.83%的表决权,通过富士达投资控制发行人16.28%的表决权。辛建生、赵丽琴夫妇共同控制发行人96.94%的表决权,享有可支配发行人最高比例的表决权;同时,辛建生担任发行人董事长职务,能够对发行人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富士达集团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辛建生、赵丽琴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三、报告期业绩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62,123.71万元、488,016.13万元和 506,082.71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7,761.57万元、39,884.49万元和 37,389.94万元。


四、选择的上市标准
公司选择《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3.1.2条第(一)款的上市标准,即“最近3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3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2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1亿元,最近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2亿元或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5亿元”。
五、审议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公司各主要产品所处行业的市场空间和竞争格局、自有品牌建设、主要客户、毛利率变动、在手订单等情况,说明公司经营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风险,相关风险揭示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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