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总经理和财总都不能兼董秘 预计释放约1000个董秘岗
4月24日晚间,针对董秘这个行业的首部监管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终于正式发布。
最核心一点是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董事会秘书不得兼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这条影响太大了,检索数据显示,目前A股董秘兼财总的上市公司有885家,董秘兼总经理的有76家。
再加上还有一些分管经营的副总兼着董秘,相当于有近1000家上市公司要进行整改,招聘专职董秘,这对于董秘圈是个好消息啊,多了很多就业机会。
但是另一方面,新规继续严格要求董秘的准入门槛,除了财会、法律等领域,新增了金融业从业经验。此外,已经长期在上市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的,可以认为具备“其他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工作经验”,所以很多上市公司可能会让证代补上去。
因为涉及上市公司非常多,所以整改时间也比较长,到2027年底,还有一年零8个月,大家也不用急。
以下是征求意见稿和正式稿全文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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