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基金:内控违规被罚后督察长竟升任总经理,绩差产品有待降费
编者按:5 月 15 日是证监会设立的第八个 “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监管部门要求行业主动尽责,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投资者保护活动,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一些长期业绩差、大幅跑输业绩比较基准的公募基金产品仍然向投资者收取较高的管理费,不仅损害投资者权益,也违背了相关监管文件的要求。本系列研究,将分批透视相关产品,本篇案例为长城基金。
研究显示,长城基金旗下多只主动权益类产品长期业绩表现欠佳。头部产品长城品质成长混合A自2020年底成立以来,净值累计下跌超27%,跑输业绩比较基准逾35个百分点,累计给投资者造成约10亿元浮亏,却依然收取了超过1.8亿元管理费。
另一方面,长城基金因合规内控问题于2025年10月被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被责令改正并暂停受理相关品类产品注册申请3个月。
在监管三令五申、公司自身又因内控被罚的背景下,对于长城基金此类长期业绩不佳的产品,其管理费率是否应主动下调?相关责任人的绩效薪酬是否应予以降低?
头部产品累亏10亿,收取1.8亿管理费
长城品质成长混合成立于2020年12月,成立时募集金额超过60亿元,是长城基金旗下头部主动权益产品。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7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 率×10%+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20%。
然而,成立以来,长城品质成长混合净值表现令人大跌眼镜。
截至2026年5月7日,长城品质成长混合A成立5年多净值累计下跌27.54%,跑输业绩比较基准超过35个百分点,同类排名1226/1429。

尽管业绩表现欠佳,长城品质成长混合仍然收取1.2%的较高管理费率。截至2025年末,长城品质成长混合累计亏损约10亿元,累计收取管理费超1.8亿元。
这并非孤例,根据不完全统计,长城基金旗下超过10只成立超过3年的主动权益产品(初始基金口径)累计收益率为负,这些产品普遍收取与业绩表现不相匹配的管理费率。

其中,长城消费30股票A成立以来净值累计下跌达到48.9%。长城量化精选股票A成立以来净值累计下跌21.95%,过去三年跑输业绩基准超过60个百分点。
证监会《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指出,优化基金运营模式,建立健全基金公司收入报酬与投资者回报绑定机制。
《基金管理公司绩效考核管理指引》要求:过去三年基金产品业绩低于业绩比较基准超过十个百分点且基金利润率为负的,基金经理绩效薪酬应当较上一年明显下降,降幅不得少于百分之三十;低于业绩比较基准超过十个百分点但基金利润率为正的,基金经理绩效薪酬应当下降。
因合规内控违规被罚
值得注意的是,长城基金2025年10月曾因合规内控被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要求责令改正并暂停受理相关品类产品注册申请 3 个月。
同时,长城基金两位高管也因合规内控被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
长城基金表示已按照相关要求完成了优化相关制度流程等整改工作,并经相关机构验收通过。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规范》,当公司出现严重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事件时,董事会需对公司总经理以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的责任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做出相应的问责处理。
长城基金总经理为祝函,2023年加入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公司督察长。2026 年 3 月出任公司总经理,同时代为履行督察长职务。

合规内控违规被罚、旗下多只产品长期绩差且高收费,长城基金是否应该主动下调绩差产品管理费率?相关责任人是否应该按照《指引》的规定降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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