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股市IPO新政何以立竿见影
作者:皮海洲
来源:海洲说股事
继小米赴港上市之后,同程艺龙、美团、找钢网、宝宝树、齐家网等一批内地新经济类公司也相继向港交所递交了IPO申请。一时之间,港交所忙得不亦乐乎。据统计,目前有超过150家企业已递交上市申请材料,排队下半年登陆港股市场。其中,有29家已经通过港交所上市聆讯,有望于近期陆续挂牌。
新经济类公司结伴奔向港交所,这显然是香港股市IPO新政立竿见影的结果。为迎接新经济类公司的上市,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港交所就积极向社会吹风,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并在今年2月23日发布正式的咨询文件,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咨询。随后,港交所出台了正式的IPO新规,并从今年4月30日开始正式执行。而小米就是港交所新规出台后,第一家按新规递交IPO申请的新经济类公司。
港交所IPO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这与A股市场形成鲜明的对比。实际上,在迎接新经济公司、迎接独角兽上市的节奏上,A股市场几乎是与香港股市保持同步的。进入今年以来,A股市场也是频频向新经济类公司伸出橄榄枝,而且今年3月30日,证监会制订的《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也取得国务院的同意并转发。6月6日证监会连夜发布了《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文件,并同时放宽了试点企业IPO上市标准,允许未盈利的企业IPO上市,以此迎接独角兽企业的A股上市与回归A股市场。
但A股的新规显然没有得到市场的积极响应。与港交所的热火朝天相比,新经济类公司对A股新规的反应有些冷静。应该说,A股市场的管理层迎接新经济类公司上市的决心一点也不比港交所方面差。但为什么香港方面就能够立竿见影、而A股市场的表现却有些差强人意呢?究其原因在于,港交所的新规解决了新经济类公司所面临的最根本性的问题,即同股不同权问题。
同股不同权问题显然是新经济类公司的牛鼻子,它甚至事关新经济类公司的生死存亡。毕竟新经济公司在发展的过程中,始终都面临着资金需求问题,为此需要进行一轮又一轮的融资,如此一来,创始人或创始团队所掌握的股权被大量稀释。如果同股同权,那么企业就面临着易主的问题,这显然是创始人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而且这对公司的发展也不利。所以,一些新经济公司通常都会采取同股不同权的股权构架。象小米、美团、找钢网等这些先行赴港IPO的公司,都是同股不同权公司。因此,港交所的IPO新政,明显是抓住了新经济公司的牛鼻子。
与此相比,A股的新规显然还存在很大的缺陷。虽然A股也接纳同股不同权公司,但仅限于注册地在境外的公司,或在境外上市的公司,并且主要是以CDR为主。而注册地在内地的公司是不能以同股不同权的股权结构A股上市的。因为这涉及到《公司法》与《证券法》的修改问题。但这两部法律的修改,拖了一年又一年,何时能完成修改目前还不得而知。这就直接将众多同股不同权的内地新经济公司挡在了IPO的大门之外。
实际上,法律得不到及时修改的问题早已成为妨碍A股市场发展的一大重要障碍,这个问题也同样体现在A股市场对同股不同权公司上市的接纳问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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