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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年报获无保留意见,仁智股份向股民赔偿,会计所也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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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光金色光 2025-12-25 17:35:55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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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虚构业务入账,仁智股份2017年年报虚增收入9000多万元,仍然收到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上百位股民因仁智股份虚假陈述而利益受损,上市公司和审计机构一起站上被告席。

  12月23日晚,仁智股份(002629.SZ)发布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司收到广东高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公司需向120名投资者赔偿损失共计802.67万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仁智股份表示,公司在以前年度已根据本次案件的一审判决结果计提了预计负债,预计本次诉讼结果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来源:摄图网

  终审判决仁智股份赔偿投资者超800万元

  本次诉讼为一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2020年9月,仁智股份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仁智股份2017年通过未实际履行的油服业务及虚构的钢贸业务,虚增营业收入9041.72万元,虚增营业成本6079.52万元,导致上市公司2017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公司2019年4月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后,2017年度归母净利润从186.32万元更正为-3017.14万元,由盈转亏。

  此外,仁智股份未按规定披露开立商业承兑汇票事项。2018年1-4月,仁智股份向广东中经通达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经通达)累计开具商业承兑汇票2.61亿元。仁智股份未就上述开具商业承兑汇票行为履行内部审议程序,亦未在2018年一季报、2018年半年报中如实披露。

  仁智股份还存在未按规定披露资金拆借事项。2017年3月,仁智股份向安投融(北京)金融信息有限公司借款3000万元,由关联方提供担保。但该借款实际由时任董事长兼总裁陈昊旻收取并偿还本息,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仁智股份未就此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2018年3月,子公司向中经通达借款1000万元,仁智股份提供担保,也未进行信息披露。

  据此,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仁智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陈昊旻等17名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至30万元不等的罚款。陈昊旻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浙江证监局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从2021年开始,陆续有投资者起诉仁智股份存在证券虚假陈述导致其投资损失,要求仁智股份及相关方赔偿投资损失。

  仁智股份2025年半年报披露,截至中报报告日,深圳中院共受理200名投资者提起的证券虚假陈述诉讼,索赔金额合计2376.82万元,其中有29名投资者已经撤诉,剩余171名投资者的索赔金额合计1654.83万元。

  171人中,深圳中院已受理、尚未开庭案件8案,索赔金额50.09万元;深圳中院判决驳回投资者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共计32案,索赔金额合计461.06万元;深圳中院判决仁智股份支付赔偿款、仁智股份已上诉案件共计131案,索赔金额合计1143.68万元(部分投资者变更请求金额)。

  从仁智股份公告来看,广东高院目前已对部分案件进行二审终审判决,公司需向128名投资者赔偿损失合计893.50万元,包含前文提到的120名投资者的802.67万元。

  虚假年报却获无保留意见,审计机构一同被告

  根据仁智股份前期公告,有100多个投资者诉讼案件将北京郎鉴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普通合伙),即原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所)一同列为被告。亚太所系仁智股份2017年、2018年年审机构。

  亚太所为仁智股份2017年年报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的主要内容是仁智股份及其原董事长钱忠良在履职期间被以单位行贿罪依法提起公诉,截至2017年财务报表批准日尚未判决,其结果具有不确定性。

  2022年10月,浙江证监局对亚太所及两名签字注会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亚太所在仁智股份2017年报审计项目中未勤勉尽责,对油服项目的审计程序不到位,对钢贸业务获取的审计证据不足。

  其中,亚太所在将齐齐哈尔油服项目评估为存在重大错报风险和舞弊风险,并且关注到项目毛利率远高于一般油服项目、未提供技术及施工服务、实质为提供资金信誉保证等异常事项的情况下,未保持应有的职业审慎和职业怀疑,未针对交易行为的商业合理性和必要性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亚太所在关注到大宗贸易收入存在重大错报风险的情况下,对钢贸业务为2017年新增业务、年底突击确认收入等异常事项未保持适当的职业审慎,未合理关注货物权属实际转移情况,在执行细节测试、穿行测试等审计程序时,未获取货运单等单据,获取的审计证据不充分。

  据此,浙江证监局对亚太所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101.89万元、罚款101.89万元,对签字注册会计师周铁华、欧阳卓警告并各处罚款3万元。

  2024年12月,仁智股份再因信息披露违规被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

  经查明,2020年至2021年,仁智股份与深圳市鸿博中益实业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因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发生资金往来。其中2020年1-6月累计发生额2543.95万元,2020年累计发生额7061.03万元,2021年1-6月累计发生额5067.60万元。

  上述三家公司属于仁智股份实际控制人陈泽虹能够重大影响的法人,属于关联方,相关交易属于关联交易。但是,仁智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与三家企业的关联关系情况及上述关联交易,也未在2020年半年报、2020年年报、2021年半年报中披露。

  2020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仁智股份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股价大幅上涨,迎来高管减持

  仁智股份主要从事油田环保治理、井下作业技术服务、管具检维修服务、新能源电力工程服务及新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

  2022年至2024年,仁智股份营业收入分别为16853.17万元、20824.20万元和31930.41万元,持续增长。从收入结构来看,过往三年营收的增长主要来自新能源业务。新能源业务系公司2022年新发展的业务,收入从2023年的1815.91万元大幅增长至2024年的19380.97万元。

  2022年至2024年,仁智股份分别实现归母扣非净利润-4449.28万元、-5373.37万元、1206.43万元。同期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3%、4.9%和13.6%。较低的毛利率是公司前期亏损的主要原因。

  2025年前三季度,仁智股份的营业收入为6853.74万元、同比下降47.95%,归母扣非净利润为-2075.57万元、同比增亏186.79%。公司营收规模同比已近腰斩,盈利能力大幅下降。

  截至2025年三季度末,仁智股份资产负债率达80.97%;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仅为410.72万元,不足以覆盖短期借款和应付职工薪酬。

  2025年以来,公司股价表现火热。12月24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7.16元/股(前复权,下同),年内股价累计上涨68.5%。其中10月31日,公司股价触达年内最高价10.33元/股,年内股价累计最大涨幅为143.06%,该价格也是自2017年4月以来公司股票的最高成交价。

  随着公司股价大涨,2025年8月,仁智股份预披露高管减持计划。这是公司上市以来首次公告高管减持。

  2025年11月25日,仁智股份公告减持实施结果。公司董事兼总裁陈曦、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王晶、财务总监黄勇分别减持100万股、90万股和90万股,按减持均价计算,减持总金额分别为761万元、682.2万元和683.1万元,减持日期均为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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