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会计师事务所一日收两张罚单,多公司差错年报都给无保留意见
天衡所一日收到两张罚单,事关两家公司的年报审计项目。除了处罚涉及的项目外,相关注会还曾为其他存在会计差错的年报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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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年报实为亏损,却获标准审计意见
12月26日,江苏证监局公示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所)、纪纬、王春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江苏证监局对天衡所执业苏州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科技城)2022年年报审计项目进行了检查,发现其对“应交税金-土地增值税”会计科目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未形成恰当的职业判断。
根据同日江苏证监局公示的对苏州科技城及相关责任人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苏州科技城2022年测算土地增值税不准确,导致2022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错报,金额为7252.50万元,定期报告披露不准确。
根据苏州科技城发布的公告,2022年12月,公司向苏州市高新区麦杰克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致远国际大厦,当年按照销售额的40%计缴土地增值税。2024年4月,苏州科技城对该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当年补缴土地增值税共计9670万元。
因此,苏州科技城对2022年度、2023年度涉及的会计差错进行调整。
其中,对于2022年度财务报表,调增应交税费7252.50万元、税金及附加9670万元,调减盈余公积725.25万元、未分配利润6527.25万元、所得税费用2417.50万元、净利润7252.50万元。对于2023年度财务报表,调增其他流动资产1972.80万元、应交税费9225.30万元,调减盈余公积725.25万元、未分配利润6527.25万元。
追溯调整前,苏州科技城2022年的净利润为3913.47万元,追溯调整后为-3339.03万元,盈亏性质发生了改变,追溯调整金额占原披露值的185.32%。而天衡所对苏州科技城2022年年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和展能源年审项目存4项违规,底稿记录前后不一致
同样在12月26日,辽宁证监局公示对天衡所及注册会计师金炜、王玮、杜磊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天衡所及三名注会在执业和展能源(000809.SZ)2024年年报审计项目中存在4项违规行为。
第一,风险评估方面,会计师在确定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时,未在底稿中说明选择基准等考虑因素;确定的个别重要组成部分财务报表重要性水平高于集团整体重要性水平;未对未审报表及主要财务指标实施分析性程序,未恰当实施会计分录测试。
第二,控制测试方面,会计师未充分识别并记录个别样本在合同审批方面存在的控制偏差;未按审计计划对研究与开发循环及个别重要组成部分执行控制测试程序。
第三,实质性程序方面,会计师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未对部分函证地址、日期异常情况进行充分关注,未对函证收发的物流信息进行充分核查,部分替代测试程序执行不到位;研发费用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未对委托开发研发项目获取充分必要的审计证据,未见对研发领料的检查过程。
第四,会计师的部分审计底稿记录存在前后不一致、记录不完整、盘点表签字不全等情况。
2024年8月,和展能源收到辽宁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侯强、财务总监任万鹏出具警示函。
决定书表示,和展能源2024年4月披露公告,将2023年三季度新增混塔业务收入确认方式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核算,并对第三季度相关财务信息进行更正,导致公司披露的2023年三季度报告相关财务信息及2023年年报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和展能源在编制2023年年报过程中,经与年审会计师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沟通,判断公司执行2023年签订的两个混凝土塔筒环片供货合同过程中未承担存货风险,不应使用总额法确认收入。
按总额法确认的2023年度混塔业务收入约10088.50万元,按净额法调整后为346.50万元,和展能源将2023年业绩预告中的预计营业收入由11300万元至14000万元下调至2050万元至2665万元。
同时,考虑到2023年混塔业务为新增业务,未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相关收入应在营业收入中予以扣除,和展能源将扣除后营业收入由10800万元至13500万元下调至1590万元至2065万元。
和展能源曾用名为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8月,公司控制权变更,当年公司增加新能源业务,并优先布局风机混塔业务。因2023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年5月,公司变更了名称及证券简称。
2024年11月,和展能源改聘天衡所作为2024年年报审计机构,金炜、王玮、杜磊首次作为签字注会为公司提供年审服务,当年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显示,和展能源2024年度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3.74亿元,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7.21亿元,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2025年4月,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将“*ST和展”变更为“和展能源”。
被罚注会其他年审项目也有会计差错
此次两张罚单共涉及5名注会。其中,纪纬为天衡所合伙人,曾担任鑫庄农贷(830958.NQ)2023年年审注会,并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鑫庄农贷于2025年4月发布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对2023年年度报告进行更正。公告显示,鑫庄农贷的关联方苏州市相城区永德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于2022年通过原贷款人转入鑫庄农贷1000万元,公司收到该项资金后,冲减了当期信用减值损失。鑫庄农贷对此项差错进行更正,并于2024年度全部归还上述资金往来。
同时,鑫庄农贷部分贷款由第三方提供全额保证金担保,以前年度按照五级风险特征分类计提坏账,实际无本金损失风险,应当对这部分贷款单独计提减值准备,公司也对此项差错进行了更正。
受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影响,鑫庄农贷调增2023年归母净利润584.86万元,占原披露值绝对值的比例为56.02%。
除了担任和展能源2024年年审注会外,杜磊还担任中良股份(837253.NQ)2020年至2024年年审注会,并为中良股份各期年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3年4月,中良股份发布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表示,公司自查发现前期按照时段法确认收入存在瑕疵。为更好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收入确认原则由时段法改为时点法,即在取得业主方的竣工验收证书或验收证明时确认收入,不再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同时,公司前期发布的定期报告中披露的短期借款未补提归属于报告年度的借款利息。
因此,公司追溯调整2020年、2021年度财务报表,分别调减营业收入540.33万元、6716.60万元,分别占原披露值的5.36%、36.43%;分别调减归母净利润254.11万元、491.83万元,分别占原披露值的21.40%、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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